常對自己說,要做一個創作的人,哪一門作品沒所謂。於是這些年來我寫了一些東西,現在又跑去(吃力地)唸藝術,每星期幾晚從辦公室、學校、家裡跑來跑去,東西造了一大堆,可是沒有多少真正能夠完成。常對自己說,要做作品,要發表,好讓自己能夠在這圈子存在。不過,怎樣才是好的作品–讓觀者有感覺而不媚俗、自己喜愛而不只是夫子自道 –我沒有把握。
數天前學校裡找了某藝術工作者向我們介紹她的’Live Art’作品(即她自己在某個特定地方做的一些行為),她談到在演出/展示作品時旁觀的人的反應,有些時候很冷漠。那一課接近三個小時裡我打了至少三十個呵欠。那時我在想,誰要看誰表達他/她自己? 誰要看我寫/畫/砌的東西? 我那天高興不高興有沒有失戀死了人死了貓有什麼意義? 我如何考慮/幻想我的觀者?
於是我想起一個非常詩意的小說題目: ‘沒有人寫信給上校’。
在網路上若果我們每人有一個blog,每天發表發表發表發表,有誰有時間興趣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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