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6月 28, 2007

有什麼是我可以變出來給你們的?

在熱鍋裡最後的一個節目,這幾天要天天當日+夜更,還要忙著七月底另一個節目,累死人,想早上晚點回去卻被排山倒海的雜務漿著,下一手已經到任了但連「handover」給她的時間也沒有。

偶爾有朋友問我「新生活」如何,他們總是以為辭了工就可以立即走人。我眼見彼岸只有幾天,但隔著個大海。

我是所有人的妹仔。老闆們使喚我 -- 「為什麼xxx還未有?」、「你check下xxx有多少xxx」、「你現在打給xxx, 跟他說xyzqp啦」、「你做了xxx和xxx沒有?」;「artists」使喚我 -- 「我要xxx!」、「你可否把它們送到我家?」、「什麼時候給我錢?」、「我現在就要!」、「為什麼不可以xxx?」、「這裡要改、這裡要改,那裡也要改….」;講座講者、藝評人之類的人使喚我:「支票不是現在就有的嗎?」、「我要的門票,你們還未通知我!還有我要坐路口位!」;Office的總務使喚我-- 「你要再填這form,不是這樣的!」、「我沒有人啦,你自己去(送文件)啦」;場地「同事」使喚我 -- 「你快些比料!」、「你在這裡站著,有投訴就找你!」、「你這個xxx和xxx未答我,現在怎樣?」; 親愛的市民使喚我 -- 「你十五分鐘之後覆我!!(但她在電話裡繼續多罵十分鐘)」、「我買不到票!!!你幹嗎只做一場?」、「你們是不是有內定的票?有人不看可否通知我!」、「I want that BIG poster!」、「你地冇通知我喎!」、「點解咁遲?」……

xyzq&......

怪不得,我的朋友常跟我說「你的『康民署』」。(正名「康文署」也許名不正,沒人懂)正如《大長今》裡的「惠民署」是幹最低層次的救濟工作,大抵「康民署」的實質狀態差不多。

現在沒有被解放的妹仔,也沒有可以被打倒的大地主。被奴隸主五花大綁的瓊花只有在舞台上才能成為「紅色娘子軍」,而大地主化身成為VIP席上的大發展商,急不及待中場休息去喝紅酒或撒尿。

星期六, 6月 23, 2007

失憶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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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中大看藝術系展覽已成為這幾年的每年朝聖。我是說「去」,不是「回」,因為很多地方「發展」到已經不認得了,例如火車站出口那個馬路多了出來的一段,我總是記不起那裡原來是什麼。我帶著現在的人回到這個也算是我的故鄉的地方,應該對他說,我以前在這裡所大樓裡怎樣怎樣、在那個食堂裡怎樣怎樣,卻總是說不清,面對新的地方記憶就迷路,連某建築到底當時有沒有也記不起了。

在眾志堂依然是買了食物不知去哪裡拿。幸好還有半露天座位。在面向荷花池的座位我竟然看見藍喜鵲

荷花池畔,竟然拍了這麼「龍」的照片。

星期四, 6月 21, 2007

夢之三連炮 (或三合一、三輪車、三角形、三味線、三劍客……)


夢一

夢中去施主(我一個朋友)家作客。她的家就在海邊(現實不然),有點像大澳的棚屋,其中一邊是全開向著海的,有著黃色和紅色的木欄柵。去她家之前我想買點花,她陪我到花店裡挑啊挑,我想找很小的一束小黃花,但那裡的花總是垂下頭來的。最後買到了, 那束花比手掌還小。

到達她家後我們在玩,記得好像有很多玩具,其中一件是一隻超大的公仔。突然,海中來了一隻小木船,艇上的小屋潻上藍色和白色,門楣上寫著一些像是波斯文的字樣。船裡住著一個「鬼佬」。他無事做天天喝啤酒。船上的房間一邊也是全開的,所以我看見裡面的白牆、靠牆的白色單人床和掛在牆上的七十年代圖案橙色/棕色/白色襯衣。突然刮起大浪,浪一個個的打進施主的家,伯母說:「呢度係咁架。」那「鬼佬」船快要撞過來了!

而現實是那天施主來我家作客, 哈哈。

***



夢二

從這些可見我對「文化中心」的厭惡及恐懼程度—

在文化中心外面、海旁位置,即很多遊人看海景的地方 (那地帶也是屬於文化中心管轄)。一個金髮的外籍女子失去了她的嬰兒,卻在那裡的一個花槽下面找到,還見到一個男人正意圖把嬰孩埋在地下……

應該是很長和有更多細節的,但忘了。我在恐懼中冒了一身汗,上廁所也很慌。


***

夢之三

同一晚,上完廁所後—

我在「文化中心大劇院」當值。那是一個海外的「大節目」。不知怎的我誤進了「音樂廳」的範圍,迷失了路回不了去大劇院 (現實中文化中心採取「又一城」、「羅湖商業城」、口字型公屋的天井式設計,只要沿著面向天井/大堂的走廊,就能通往各據一方的「大劇院」或「音樂廳」)。很慌啊快要開場了我不在當值怎麼辦……於是不知怎的我走到了一個這座建築的戶外部分 —它是一個又狹長又高的東西,獨立於主建築,窄得只能算一堵的高牆—奇怪的是它不是鋪著「文化中心」的蝦肉色磚,而是鋪著(昔日的)「沙田大會堂」的茶色磚!!

我發現我爬上很長的階梯到了頂部,意圖進入「文化中心」,卻發現它根本無路可退:來時的路消失了,只有一條巨型的、不光滑的滑梯直通向三四層樓高下面的地面、或是拉著一條幼小的繩子像猴子一樣跳到「文化中心」的天台,而夢中和現實我都是非常畏高的。

就在這時我嚇醒了。夠鐘去上班。

下週我將會是我最後一次去那裡「當值」。


星期五, 6月 08, 2007

辭職宣言 – 就讓我爽一次吧

真的難以置信—偶爾想起也會笑出聲來—我竟然真的辭職了!

坐得太久,八載光陰虛渡,不覺屁股已長出根來狠狠纏著椅子,滿位子的玩具甚至家庭用品,不知怎麼拿回家去。桌椅、地毯以至電腦有太多我的細胞,我想下一任要來個徹底消毒。

還有二十六日或十八個工作天,我就*永*遠*不用再在這個(見鬼的)辦公室上班,不用再背著永無休止的project、deadline、永遠不用做合約寫單張編場刊對海報對廣告租車租酒店租音響租樂器請技工接機接車做「PDA」*找單拿invoice追receipt覆電話答投訴買工具買食物寫「minute」*寫「memo」*攞「approval」*計數出票印嘉賓票編座位再改編座位……

(*做過政府才會明的)

更美好的是,永遠不用管那該死的「郵寄服務」的mailing list,包括:有沒有信封有沒有膠紙有沒有貼紙、那些(該死的)單張印好了沒有、那些(尊貴的)市民收到了沒有、他們搬家了改地址了沒有、兩位(尊貴的)經理都要她們的(該死的)單張*立*刻*寄出那怎麼辦、信太多了寄信的嬏嬏寄不完怎麼辦、信寄光了她們沒事可幹在看報紙而有(該死的)同事投訴啊怎麼辦、噢嬏嬏們都辭職了啦怎麼辦、嬏嬏A跟職員B吵架了怎麼辦、有尊貴而富神經質的市民打來投訴了怎麼辦、登記加入mailing list的表格用光了怎麼辦、入data太多印出來的label亂了怎麼辦、放mailing list的電腦壞了怎麼辦……

Mailing List 你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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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海邊的所謂的文化場地工作了這麼久,我看著維多利亞港的天空由澄明的淺藍變成灰白;遊客樂於觀賞的、那對岸密麻麻的樓房,由原來的清晰在幾年間漸漸消隱,到現在幾乎每一天都看不見彼岸、看不見天空。

而「幻彩咏香肛」倒是第一次見。

前晚下班剛巧天色明朗 – 竟然連新聞也會報導呢 – 我跑去海邊去看風景。不為那些「繁榮」象徵的中環高樓,而是為了久違了的天空。剎時腳邊轟隆的播音響起,像極了《1984》裡Big Brother的廣播,而對岸的大廈一座一座的射出光束,甚至隨著那些「音樂」節拍閃爍呢!當我笑得人仰馬翻,四周的人們卻看得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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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都在想,我其實會不會被這突如其來的自由弄得未能閒適反而焦慮,一是因為時間分配失去重心,二是為了缺錢。我想缺錢是必然會發生的,焦慮希望可以盡量減低吧。現在盡量在公司file裡無關重要的文件背面畫些貓,讓後人高興高興。

星期二, 6月 05, 2007

黑暗時代何來明光?

我們的(?)香港收窄得連鼻孔咀巴也張不開,並向黑暗時期邁進。

這些轉載都很舊,但沒看過的朋友還是很想讓你們看 --

熊一豆 重典造亂世︰警愓無處不在的隱形23條(更新)
熊一豆 轉貼︰明光真面目

明光社開班教人權?你聽過「人權」的定義是強調責任(諸如守教規)和防止「濫用人權」沒有?反對「反歧視法」是因為它會防礙某些人發表歧視同性戀者言論的權利?這集Pearl Report一定要睇,尤其是最後的訪問(竟然用「炒唔做野的大肚婆魷魚會被她濫用人權投訴」做例……這個女人讓我想起多年前有個很憎恨菲傭的僱主發言人)。

他們就是搞不清他們自己的教會與整個世界其實有一條邊界,他們自己的律例不是大清…噢sorry…香港法例,全香港人不都是他的「子民」。況且,即使有著同一個信仰的人,也不是只有一個臉孔。

也要看連結的梁文道: 淫審處是怎樣被騎刼的?

(另加獨家訪問壹周刊: 性戰沙皇蔡志森)

星期日, 6月 03, 2007

逃走之 worst case scenario –為自由而歡呼!!

[我發誓我要明天(6月4日)做了(辭職)這件事,你們就不會再不停的看見這個題材了...]

做一個沒有誰支持的決定。之前想到那一天就要笑,到今日要真的做的時候又怕得要死 – 今天有一刻看到老闆一個人在房,實在太好的機會了,但是轉眼她已走了。辭職其實是人世不常事,為什麼難於開口至好像要說離婚一樣呢—至少對唔住老細A老細B同事 B阿媽阿爸曾特首包租公還有那個若果存款低於x萬就會被罰手續費的銀行戶口……對他們來說沒有什麼比穩定重要,無論代價為何。

現在待在令人窒息的辦公室,做每一件事都難以忍受。那個畫室(其實是琴行的物體)算是有答覆,但也不是什麼吸引的條件,所以詳情不可對他們說。我一天天的拖延「表白」,腦中就不停的盤旋著老細她們可能的反應,及我如何見招拆招— 瞎猜沒有用,還是還看聽朝吧。


朋友叫我計數,計計變成了freelance屎或完全失業時的開支可以熬好久。數我不會計,worst case scenario 倒要來一個 – 以下是由最worst 開始的排列 (最後一個當然是我的理想了):

1) 花光了錢又一事無成,回去想重投OL行列又找不到工,被業主趕出街,連把東西搬走的錢也沒有。每天拿著一袋二袋舊生活遺物睡在街上,終有一天東西太重拿不動了,全部不要。被警察打,被不洗澡、全身潰爛的男人輪姦,沿途市民駐足觀看,說:「咦!」 [下刪500字]。永世穿著同一件衣服,不洗澡,全身潰爛發臭,老而不死。死後第二天,綜緩金終於發下了。

2) 花光了錢又一事無成,回去想重投OL行列又找不到工,當上七仔的收銀,卻因收得太慢又被炒。最後輾轉轉到不同行業,尚算自力更生,最後鬱鬱而終。

3) 花光了錢又一事無成,回去想重投OL行列,以從前一半的人工,天天無償OT並被新老細施以酷刑,腦部受損永世不能畫畫看書,最後鬱鬱而終。

4) 花光了錢又一事無成,回去想重投OL行列,繼續做其Week-end painter,間日以shopping 麻醉神經。最後鬱鬱而終。

5) 花光了錢,總算成功當上美術教師,但終究沒有做出像樣的作品來,最後鬱鬱而終。

6) 花光了錢,總算成功當上美術教師,做出自己認為像樣的作品來,卻A)叫好不叫座,不能轉化為「事業」,數年後不能繼續創作不了了之;B) 完全得不到外界認同…… (A) and/ or (B) = 最後鬱鬱而終。

7) 當上美術教師,做出自己認為像樣的作品來,總算成為一個「視藝工作者」,雖然不算優秀也偶爾要問人借錢,但活得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