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5月 19, 2009

「無法窮盡、永不滿足的缺憾」

對自己說過不要再講了,朋友都給轟死了,而不存在也不知就裡的「讀者」根本不知我在說什麼,而你, 又稱XXX,又不會上來這裡的。但這正是安全的所在,這裡每日流量不足40,甚至沒有存在的必要,因此我實在憋不住了就可以說任何、任何話。

我還未買到書的時候小W傳來〈解謎〉 ,說,喂,成篇都在講你。又真是的。在FB引了一小段。「你控制了我的身心,不過我看穿了你的真實。...當一個戀人處於這類自甘為奴的狀態,他的知識之旅就告展開了。在他的眼中,沒有什麼不是別具意義的,簡單如一聲歎息、一個手勢、一段短箋裡的標點符號,似乎都在指示著更遙遠的東西。即使是沉默與空白,於他而言也是詮釋的密林、知識的迷宮。」之後幾個小時裡不停按奈著自己不要把整篇貼在blog或FB上。我很想貼一百次,一千次,問題是,沒有用的。

書買到了,不計序的話讀了兩頁已經滿臉是淚。實在沒有必要。我告訴C我哭了兩個月,她嚇了一驚,吓。老是想起鴻鴻電影裡那個賣鞋的女孩,真的哭出個梁朝偉來。這當然不會發生。但當我捲縮流淚的時候又真的會迷信地想這個訊息somehow真的會因念力傳到你那裡去。
「然後,這個名字又將引領戀人走向另一條不歸之路:他開始相信遙感甚至神通。他以為一遍遍地呼叫,遠方的情人會有所感觸,甚至回應。就像你去了異國的城市,在旅館單人床上哭泣,卻想像淚痕將於翌日在情人的枕頭上顯現一樣。這當然是不可能的。這時你會明白,真名的法力已遺你而去。 」

狠毒至此。我何嘗不知道。(我的異國之旅還沒有起程,不要這麼殘酷吧…)只是我喜歡帶毒的東西。因而受千婦所指(朋友多為婦女)而虧欠無辜善良的人同時徹底攪亂自己的生活。但我只能這樣證明自己還活著。

但還是承受不了真的潰敗。我作為一個使用文字的人的底線是不用文字說穿自己,即便我的臉我的動作徹底把它們的主人出賣。在小房間裡像熱狗腸一樣煎、像被困的大象一樣來回踱步、無窮無盡的設想所有可能遇見你的情境、在FB不停更新自己的狀態想你會讀到—我像那《一百萬零一夜》的茶水男孩,千百般暴光也只是為了云云眾生中的一個人--a.k.a.XXX--只是也許,會看到。我是一個使用文字的人,雖然我甚至在學生和你面前寫錯字—為什麼要把自己壓得這樣卑微。

我以前返教會,常聽說「不要把珍珠扔給豬,它們會把珍珠踐踏在腳底下。」。但到底我是珍珠還是豬?

3 則留言:

小奧 說...

其實你可以是扔珍珠那個人,由你選擇

蘇比與一 說...

I'm with you.

匿名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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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