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讀D.H. Lawrence的 《查泰萊夫人的情人》,那對戀人—夫人和園丁 (我沒工夫翻書, 有錯請指正) 纏綿後正經八百的在討論「fuck」和「cunt」的用法。我覺得這次學生報的文章 (部分from明報) 有點像這二人的討論,由色出發,但不是淫。若果文字上討論性事也要被列不雅,那麼羅倫士這本文學小說(雖然被翻拍成醎片)要包膠袋、教你實用性知識(由多種做愛姿勢到婦科健康)的Cosmopolitan要包、仔細描述四鳯乳房形狀的中國現代戲劇經典《雷雨》要包、豐富juicy的《紅樓夢》要包……不久,整個圖書館以至我們的腦袋都被膠袋包著了。
其實只要不用scan性愛字眼的方法,而是認真閱讀的話,你很容易就發現他們只是在討論初為成人的年輕人面對的性處境和幻想。除去「刺眼」的字眼,他們探討的問題十分切身,寫作也認真。即使那些初聽令人嘩然的「亂倫」、「人獸交」,原來只是問卷調查提問,如你認真讀那些答案,讓你大笑又不失爽直(例如見到一隻馬對著自己勃起還要笑[是馬在笑]……),你就不會覺得它在「鼓吹」這兩件事。跟家人有性接觸是件社會不能接受的事(我指immediate family。我們的上一代常常嫁表哥!),但試問誰在混亂的少年期沒有不自覺的想到然後冒一身冷汗?
有閱讀障礙的衛道之士,請問,大學生的身體正如盛放的花朶,這時候不談性,要待男生都變成四十歲「電車男」時才沉迷網上AV少女嗎?而現在女人多在30歲後才「嫁得出」的,那些說要有婚姻才有性的人,要讓女生身體被工作摧殘十年後乳房乾偏才做基於責任的愛?(很不幸,我自己有口話人,當我還在中大的時候仍未脫離恐怖教會的影響,哀哉)
當社會還停留在小學課室的程度 –即是有人說性器官的名字就要叫「Miss時,佢話xxx呀!」的文字嶽,我們不能期望學生報的編輯們會被盲目相信白痴傳媒的「香港市民」所理解,只是,以「法律」來對付異己這種行為真的太過份,因為他們正抓著大眾「順民」們覺得「總之犯法就唔啱」的犬儒心態。
2 則留言:
很喜歡這篇,人們都被傳媒牽著走。
看了一些中大人(應該是我們那個年代的)在網上的指手劃腳,要不是冷嘲熱諷笑幾位同學低俗,就是說他/她們博出位,當然更少不得就是把事件等同為迎新營、最想非禮等等。
這些事件唯一的共同點,就是涉及了性。但若論及語境、動機、目的、有否被傷害者等等,各事情根本就南轅北轍。都已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一群了,怎麼就不願意去分辨一下各種事情的差異。
我並不認為人人都一定要接受學生報所做的事,但不接受歸不接受,難道僅基於"反感"、"低俗",就能使校方的禁制、社會的審查、嚴厲的懲罰變得合理了嗎?
那些落井下石認為要給學生一個教訓的言論,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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