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8月 01, 2009

不甜蜜的復仇


賣掉手風琴那天(我還有另外一把)我帶著它等公車。下午兩點的太陽。等了三分鐘後我把它擱在地上,自己躲在有遮陰的另一條公車隊裡。十分鐘後臃腫的公車搖過來,我把它拖起來,熱得像剛熟的蛋。

然後我拿著那些許的錢狠狠的去買食物。雖則也只是咖哩飯、火雞肉、奶酪、餅乾和一瓶70圓的酒。還狠狠地增值了「八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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