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月 15, 2007

晚飯是必要之惡 (+七月十四情人節)

我是一個獨居老人。除了晚上看戲、約了人吃飯,或去那我從沒住過的老家吃飯,都要回家自行解決。上周末是連續吃樓下的牛腩麵,昨晚是家附近的大x貫快餐,於是今晚吃冷藏「波仔飯」,如此循環直到永遠(我住的地方只有連鎖式的大x貫、美x、金x粥麵、永遠沒有位的吉xfood-court,除此就是很貴和/或難食的餐廳,最user friendly的港式茶餐廳則欠奉)。

我從來不是一個對食物有感覺的人,看雜誌遇見介紹美食的就飛快的翻過去;面對流理台上一碗碗生的食材,別人心裡創意無限,我卻手忙腳亂。起初出來一個人住的時候,家裡裝了煤氣,不煮也要付錢,於是那時總是8時登上城巴尾班車(是2000年的天水圍!!!),九時開工煮,十時多才吃完!簡直是人間慘劇。至第二間房子,廚房算大,但總是很髒,而且後來因為天台滲水,廚房的入口滴下深棕色的污水,我就順理成章不入去。那時有開過鍋,但那罐業主用剩的石油氣竟然在一年後我遷出時還未用完。現在這個地方我住了也許有五年,因為來的時候沒有爐,而同時我也不想放一個炸彈在家裡 少年時曾因家裡漏石油氣我差點給炸死這座樓也是要叔叔把一罐一罐的石油氣抬上樓的。於是多年來只用一隻微波爐,後來有一隻連鍋的電爐,可以煮麵。

說是反抗女性作為廚房主人的「天職」,不會煮飯曾經很型,但現在有識之士都來入廚「品味生活」一番,我此類則顯得不能自理、無生活常識而且不入流了。對我這種日間被困在office晚上還想做點事的人來說,做飯是奢侈品。

吃飯的問題,竟在「情人節」變成災難。今晚的「波仔飯」,一半是因為懶,更主要是要迴避「情人節晚餐」這回事,連快餐店也不想去。以前會在這個「節日」非常不開心,現在我已不理會它了,但是它像病毒一樣入侵了所有吃飯的地方,(連大x貫也有$99「情人餐」!)。單身的人出去吃飯,若果在一個要帶位的餐廳,你的身邊全都是「情人」,一定會遭侍應的白眼;但如果去快餐店更煩,因為--若果你是獨居老人如我又常吃快餐的話,一定知道--人多的時候,拿著一盤重得驚人的東西又找不到位子的感受。即使你意圖在買飛後/取餐前霸位,你放袋子又會被人偷、放包紙巾又被清潔阿嬏以為是垃圾收去了……。然後活了幾十年,我以為得一伴侶,會在此類節日感到比較自在,但看著街上那些LV / Gucci 港女拿著花和她們的「騎士」(PSP港男)的樣子,更不想跟他們一道,寧願自閉。

八時不到就逃回家了,一手執著收音機的天線 不然它就收不到邊吃「波仔飯」頂!它說是豬扒菜飯,怎麼只有三塊小肉!幸好有「美極」……。大氣電波裡的人說,情人節為何總是男人付款,還借用了李局長名句:「I’ll remember this, “I’ll” pay」,不禁大笑。對了,借問聲,依我們的社會習俗,一個人在家裡可不可以笑出聲的?

1 則留言:

匿名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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