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唔嫁又嫁,我講辭職的次數多得不少人以為我真的辭了。日子越過我越肯定,遲疑的只是銀行戶口,和我比鉛還重的兩腳。畢竟位子坐得久了,屁股生了根。現在難題是我要否要向人交代,辭職「去哪裡」,得找一份工作作為答案,免得他們為了七月的屎眼回歸十週年而假意留我。雖則隨心的話,工作是可免則免的,因為計劃了太多要在「假期」裡做。
除了答案外,當然交租是問題,現我的目標是要找一份半職,好讓錢燒得慢一點,而我又可以做我要做的事。於是身邊反對聲音不絕,有人不停的叫我「等」,好像一份「工」(他們當然指朝九晚六那些)是會從天而降的;另外一些人冷笑,說,你不做這裡你幹什麼?(去死吧!)或理性主義者會叫我現在兼做那份(我幻想出來的)part-time,合心意了才辭職吧— 這個,除非我不睡,說不行就不行;甚或「現實」主義者說,你這樣「好地地」做著一份,去考半職,人家是不會請你的(又真的至今仍找不到)。真鼓舞!只欠沒有人當著我面說,「你收皮啦,你d畫咁肉酸,學咩人出來献世!」
那麼最容易的方法是斷了自己米路。本署說要請「3+3公務員」(即廿一世紀變種公務員,無高薪無長俸,3年試用3年合約!),很快要踢走我輩(長期合約員工),好讓這些新的養子養女坐正。若我輩也想跟他們姓曾嗎?也行,先來考「聯合招聘」的中英文試,再扮市民重新投考吧!若你好運氣曾氏王朝將會選中你,但你得回到起薪點來再入煉獄!於是我鄭重向各位宣佈,死貓沒有報名考這個試(deadline是上周),即是,我不會再在這裡存得久了。只是他們做事奇慢,等那些「殘酷一叮」優勝者上台也許是明年了,所以,還是要先下腳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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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我可以學會放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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