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1月 01, 2007

警察是用來做什麼的

答案是,抄家除晒妳d衫,還要逼你抬高下體給他們看 ……。

以後你不可以買「拾肆K」金,月入不可以係14K(老闆一定不肯給 $14,001的, 所以會變成 $13,999),亦不可住在14樓K座……。友人把這條新聞的連結傳來,我還以為是惡搞的。看見我們稅款供養的差大哥大姐高調的從店裡「採取行動」,真是搞笑過「新扎師妹」。

原來,係佢地!! 「明 光 社 對 呢 件 衫 睇 唔 順 眼 , 批 評 美 化 黑 社 會 , 教 壞 細 路 。」(引自蘋果日報)

下次,當你或我有什麼不幸,因一些大事或小事被拉入差館(包括在示威現場行過),我不會再相信你會「in good hands」,不再想「法治」這個詞。請自求多福。


小奧 "(月入)拾肆K.(OK)不OK"
素顏天使 "是日新聞精選200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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